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起我省高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按需管...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起我省高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按需管...
各部门、各单位,2015年新进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浙财大[2013]108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15年新进教职工教学科研关键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 年 1 月 1 日 以后进校的教学科研人员(已聘在教学科研关键岗位人员除外)。 二、教学科研业绩计算规定 应聘人员在 2010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3年中取得的成果须达到规定的教学科研业绩条...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赏金女王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计划(2011-2020年)》(浙财院〔2011〕1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深入实施核心团队“国际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国际视野,提高学校人才理念、创意中心、社会服务的国际水平,现就做好2015年学校教学科研人员海外进修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与培养方式 2015年学校拟资助50名左右教学科研人员赴海外高校进修,培养方式主要为课程进修、访学、...
各位教职工: 为更好服务教职工,现将2015年下半年教职工探亲路费和子女保育费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 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探亲条件的教职工可享受相应的探亲待遇(探亲假、探亲路费保险),由于学校实行寒暑假制度,因此教职工探亲不再另外安排假期,但可按规定报销来回路费。 (一)符合探亲的条件 1.工作满一年的未婚教职工,与父母不居住在一起的,又不能节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终端性能的增强,在手机上开展信息应用成为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新突破口。学校信息化办公室历时6个多月,为全校师生打造的我校移动校园应用平台,即“i财大”掌上门户,将于9月29日发布公测。“i财大”掌上门户可以为校外访客、教职工、学生提供一站式移动校园服务,为师生提供了一个随时随地了解校园动态及工作与学习信息的窗口。此次上线发布的1.1.13版本,目前支持安装的移动终端操作系统为Android平...
各位教工: 兹定于9月29日(周二)下午13:30,在赏金女王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请您准时参加!谢谢! 赏金女王 Bounty Queen 2015年9月28
各部门、各单位:计划财务处经过前期工作的精心准备和本周的紧张实施,已完成财务信息平台与学校校园信息门户身份认证和数据认证统一工作。因此,广大教师可以用两种方式进行登陆访问财务处信息平台。方法一:直接登陆学校信息门户,校门户首页---业务系统---财务信息查询系统。方法二:直接访问计财处网站---项目经费查询(登陆账号为8位信息门户账号,密码为原计财处信息门户登陆密码。)非校园内网可先通过校园VPN登陆...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中秋节:9月26日至27日放假,共2天。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教职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学 生:10月10日(星期六)上星期三的课。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
各部门、各单位:为实现数字化校园建设信息门口统一的需要,计划财务处经过前期基础工作安排,将于本周二至周日对计划财务处网上预约账号进行升级,对此本周有可能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网上预约报销情况。如有报销业务可直接到计财处办理(本周无须进行网上预约)。望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如有不便,敬请原谅。 计划财务处 ...
各教职工:根据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精神,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手续,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单位盖章。今后教职工申请支取公积金,可以将材料交计划财务处批量办理,也可自行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直接办理,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备资料1.首次提取公积金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2)购房合同复印件(3)首付款收据复印件(4)二手房还须提供契税发票复印...